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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成人健康檢查服務對象、時程及內容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4-14 16:42 承辦單位:林園區衛生所

    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成人健康檢查服務對象、時程及內容

    一、服務對象:

     

    A、30~39歲,每五年一次。

     

    B、40~64歲,每三年一次。

     

    C、65歲以上,每年一次。

     

    D、35歲以上小兒麻痺患者,每年一次。

     

    E、55歲以上原住民身分者,每年一次。

     

    二、檢查當日請攜帶健保卡,小兒麻痺患者或原住民請攜帶證明文件。

     

    三、篩檢項目:參照全民健康保險規定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,成人預防保健「健康加值」方案:

     

    1.基本資料:問卷(疾病史、家族史、服藥史、健康行為、憂鬱檢測等)

     

    2.身體檢查:一般理學檢查、身高、體重、 血壓、身體質量指數(BMI )、腰圍

     

    3.實驗室檢查:

     

    (1)尿液檢查:蛋白質

    (2)腎絲球過濾率(eGFR)計算

    (3)血液生化檢查:飯前血糖、總膽固醇、三酸甘油脂、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、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計算、AST(GOT)、ALT(GPT)、肌酸酐、尿酸。

    (4)B型肝炎表面抗原﹙HBsAg﹚及C型肝炎抗體(anti-HCV):45歲至79歲民眾及40歲至79歲原住民,可終身接受1次檢查。

     

    4.健康諮詢:戒菸、節酒、戒檳榔、規律運動、維持正常體重、健康飲食、事故傷害預防、口腔保健、腎病識能衛教指導。

     

    四、篩檢地點:如附件。

    類別:篩檢
    上版日期:115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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